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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司法系统助长了腐败和精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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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听文章最高法院裁定,薄弱和受损的刑事司法制度破坏法治,从而鼓励腐败、威权主义以及权贵和特权阶层的统治。“没有政治干预和腐败的有效和反应迅速的刑事司法制度是每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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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定,薄弱和受损的刑事司法制度破坏法治,从而鼓励腐败、威权主义以及权贵和特权阶层的统治。

“没有政治干预和腐败的有效和反应迅速的刑事司法制度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廉价和迅速的司法是国家根据《宪法》作出的承诺。只有当实际的利益相关者,即这个国家的人民,对一个自由、无障碍、公正、反应迅速、独立、不受腐败或任何其他影响的系统有信任和信心时,刑事司法系统才能实现其目的。

“因此,每个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都有宪法义务采取紧急步骤,以确保刑事司法系统为我国人民服务,并确保他们对其公平、公正和独立抱有信任和信心”,法官Athar Minallah撰写的一份2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该判决书将过去25年监禁的一名囚犯的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由米纳拉法官领导的最高法院三人庭审理了一起谋杀案的刑事上诉。判决书指出,上诉人已被监禁超过25年。

“上诉人逃脱了司法拘留,这显然构成了另一项罪行,因此,我们不宜发表任何意见,以免影响当事各方在主管法院/法庭审理的任何未决事项中的案件。”

1991年事件发生时,上诉人还很年轻。他当时陪同他的父亲,动机被归咎于他,而不是上诉人。

不能排除上诉人的行为可能受到其长辈,特别是其父亲的影响。他在案发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因此,他是初犯。

法院进一步指出,火器武器的追回并非毫无疑问,在这方面记录在案的证据是不可靠的。

除了这些公认的减刑因素外,上诉人已服满无期徒刑替代刑罚所规定的全部刑期,没有减刑的好处。

"因此,我们认为,鉴于这些减刑和减轻罪责的情况,对五项罪名判处死刑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只在将五项罪名的死刑判决修改为五项罪名的终身监禁的程度上部分地允许上诉。除因未支付赔偿金需要执行的刑罚外,刑罚并行执行。《刑事诉讼法》(CrPC)第382b条规定的利益有利于上诉人。”

法院对整个刑事司法制度的恶劣状况以及上诉人或请愿人对死刑判决提出质疑的案件在最终处理方面的无理拖延表示遗憾。在本院审理的案件中,上诉人于2008年9月3日被初审法院判处死刑。上诉被及时受理。

"高等法院于2014年9月18日对上诉作出裁决,并对指称作出肯定答复,因此确认了死刑判决。对于被判处死刑而没有正当理由的囚犯的上诉,裁决要延迟六年。”

最高法院表示,受理上诉及其最终处理的必要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

“上诉人当时向本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寻求许可,而最终处理该案件所需的必要和合理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

2014年提出的诉状,在2021年3月22日、2025年1月29日等7年后,首次被确定为听证会。从宣判死刑之日起,上诉程序花了17年多的时间才完成。

“这名死刑犯被关在死牢里,他对这种无理的拖延不负任何责任,他也无法控制整个过程。”

拖延无疑超过了完成上诉程序所需的必要和合理的时间。

这种过分的拖延使刑事司法制度蒙羞,破坏了人民对法院和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全国大多数过度拥挤的监狱的恶劣条件和经常报道的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不仅增加了被判刑囚犯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困难,而且成为一种未经授权的惩罚形式,而不是立法机关所打算的。

法院还指出,当上诉程序超过完成所需的必要和合理时间时,司法部门无疑负有责任,但国家的其他部门,即行政和立法部门也同样负有责任,确保监狱的条件是人道的,囚犯的待遇不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

“高等法院和本院的一项繁重任务,是要确保上诉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在为此目的所需和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行政部门同样有责任确保监狱囚犯的待遇不残忍、有辱人格和不人道。

“预计立法机关还将审查这项立法,目的是使刑事司法系统对公民的需要作出反应,并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负责。”

由于司法制度的妥协、薄弱和失败,监狱囚犯被迫忍受未经授权的惩罚,这种惩罚既不能合法化,也不能容忍。我们关切地注意到,在完成上诉程序方面过分拖延的大多数受害者是那些在经济上如此脆弱以至于他们甚至负担不起聘请自己选择的律师的人。

“从调查阶段到受理上诉阶段,刑事司法系统似乎很容易被特权阶层和权力阶层利用,而受害者则是属于政治、经济、社会边缘化和弱势阶层的人。”

在刑事司法系统的运作中发挥作用的每一个国家部门都有义务采取紧急步骤纠正错误。不能保护和执行权利的制度使实际利益相关者产生异化;这个国家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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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裁定,薄弱和受损的刑事司法制度破坏法治,从而鼓励腐败、威权主义以及权贵和特权阶层的统治。

“没有政治干预和腐败的有效和反应迅速的刑事司法制度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廉价和迅速的司法是国家根据《宪法》作出的承诺。只有当实际的利益相关者,即这个国家的人民,对一个自由、无障碍、公正、反应迅速、独立、不受腐败或任何其他影响的系统有信任和信心时,刑事司法系统才能实现其目的。

“因此,每个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立法机关都有宪法义务采取紧急步骤,以确保刑事司法系统为我国人民服务,并确保他们对其公平、公正和独立抱有信任和信心”,法官Athar Minallah撰写的一份2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该判决书将过去25年监禁的一名囚犯的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由米纳拉法官领导的最高法院三人庭审理了一起谋杀案的刑事上诉。判决书指出,上诉人已被监禁超过25年。

“上诉人逃脱了司法拘留,这显然构成了另一项罪行,因此,我们不宜发表任何意见,以免影响当事各方在主管法院/法庭审理的任何未决事项中的案件。”

1991年事件发生时,上诉人还很年轻。他当时陪同他的父亲,动机被归咎于他,而不是上诉人。

不能排除上诉人的行为可能受到其长辈,特别是其父亲的影响。他在案发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因此,他是初犯。

法院进一步指出,火器武器的追回并非毫无疑问,在这方面记录在案的证据是不可靠的。

除了这些公认的减刑因素外,上诉人已服满无期徒刑替代刑罚所规定的全部刑期,没有减刑的好处。

"因此,我们认为,鉴于这些减刑和减轻罪责的情况,对五项罪名判处死刑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只在将五项罪名的死刑判决修改为五项罪名的终身监禁的程度上部分地允许上诉。除因未支付赔偿金需要执行的刑罚外,刑罚并行执行。《刑事诉讼法》(CrPC)第382b条规定的利益有利于上诉人。”

法院对整个刑事司法制度的恶劣状况以及上诉人或请愿人对死刑判决提出质疑的案件在最终处理方面的无理拖延表示遗憾。在本院审理的案件中,上诉人于2008年9月3日被初审法院判处死刑。上诉被及时受理。

"高等法院于2014年9月18日对上诉作出裁决,并对指称作出肯定答复,因此确认了死刑判决。对于被判处死刑而没有正当理由的囚犯的上诉,裁决要延迟六年。”

最高法院表示,受理上诉及其最终处理的必要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

“上诉人当时向本院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寻求许可,而最终处理该案件所需的必要和合理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

2014年提出的诉状,在2021年3月22日、2025年1月29日等7年后,首次被确定为听证会。从宣判死刑之日起,上诉程序花了17年多的时间才完成。

“这名死刑犯被关在死牢里,他对这种无理的拖延不负任何责任,他也无法控制整个过程。”

拖延无疑超过了完成上诉程序所需的必要和合理的时间。

这种过分的拖延使刑事司法制度蒙羞,破坏了人民对法院和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全国大多数过度拥挤的监狱的恶劣条件和经常报道的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条件不仅增加了被判刑囚犯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困难,而且成为一种未经授权的惩罚形式,而不是立法机关所打算的。

法院还指出,当上诉程序超过完成所需的必要和合理时间时,司法部门无疑负有责任,但国家的其他部门,即行政和立法部门也同样负有责任,确保监狱的条件是人道的,囚犯的待遇不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

“高等法院和本院的一项繁重任务,是要确保上诉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在为此目的所需和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行政部门同样有责任确保监狱囚犯的待遇不残忍、有辱人格和不人道。

“预计立法机关还将审查这项立法,目的是使刑事司法系统对公民的需要作出反应,并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负责。”

由于司法制度的妥协、薄弱和失败,监狱囚犯被迫忍受未经授权的惩罚,这种惩罚既不能合法化,也不能容忍。我们关切地注意到,在完成上诉程序方面过分拖延的大多数受害者是那些在经济上如此脆弱以至于他们甚至负担不起聘请自己选择的律师的人。

“从调查阶段到受理上诉阶段,刑事司法系统似乎很容易被特权阶层和权力阶层利用,而受害者则是属于政治、经济、社会边缘化和弱势阶层的人。”

在刑事司法系统的运作中发挥作用的每一个国家部门都有义务采取紧急步骤纠正错误。不能保护和执行权利的制度使实际利益相关者产生异化;这个国家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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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7月08日05:20,已经过了5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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